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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两岸法务合作新典范,共筑海上和谐

时间:2024-09-29   来源:海峡新闻网

9月26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媒体联合采访活动的记者们走进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入探寻“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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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和厦门市海丝法务办的悉心指导下,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司法局等十余家单位及行业协会,共同成立了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并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这一中心作为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意义非凡。它设有专门的对外服务窗口,还在码头、产业园区设立了服务驿站,旨在为两岸民众提供涵盖纠纷调解处置、海事法律咨询、公益法律宣讲等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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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来,该中心的兼职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已扩充至38人,其中包含15名台胞台商。他们积极投入工作,高效处理涉台咨询、纠纷达40件之多,其中涉台海事法律咨询16件、处置涉台海事纠纷14件,另有10件涉及船员权益、海上货运等纠纷则转交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港航调解中心等机构办理。同时,中心还为两岸联合培养国际邮轮船员8批次百余人,提供了“培训 - 考试 - 就业 - 权益保障”的全链条涉台海事法律公共服务,切实增强了两岸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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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汇聚了多方力量,整合了海事行政、司法行政、审判、仲裁、行业协会等丰富的涉海资源,并特邀台商、台胞调解员参与其中,有力促进了涉台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融汇创新。在聚焦企业发展方面,中心精心打造“一企一策”“一船一策”“一线一策”的海事“出海”保障新模式,以法治力量助力海丝节点城市与四海融通。此外,中心注重提炼“海事样本”,积极推动转化IMO(国际海事组织)提案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行业发展贡献“厦门智慧”与“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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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实践中,中心展现出了高效的纠纷解决能力和卓越的合作机制。例如,在中心成立当月,便迅速完成了首单涉台船员劳动法律纠纷调解工作。当时,大陆某海运劳务有限公司外派船员至台籍船东所属船舶上任职水手,双方因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是否违反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产生法律纠纷,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中心接受厦门海事法院委托后,立即组织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船员协会代表等五名调解员展开工作。调解员们经过全面调查案件情况、与双方背靠背沟通后,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为原则,组织面对面调解。他们深入剖析情理、阐释法理,最终促成双方在1天内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用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成功化解了矛盾,实现定纷止争。


又如今年4月份,中心通过远程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外涉台主体法律纠纷。日本某船舶管理公司通过厦门某船务有限公司与一名辽宁籍船员签订雇佣协议,后安排该船员在台籍船东船舶服务,双方因船员新冠疫情期间因病下船产生的遣返费、隔离费等费用发生纠纷,船员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牵涉方众多,船员身处异地,雇佣关系主体认定复杂。4月初,中心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海事部门具有船员资历和熟悉相关法律的兼职调解员开展工作。他们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详细调查掌握案情,理清各方关系链条和准确诉求。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从背靠背调解到多方共同调解,调解员围绕案件事实、职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剖析情理、讲清事理、阐明法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并快速履行完毕。这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省了司法成本,还节约了域外主体资格认证、文书执行等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为纠纷各方提供了最优解决方式,充分彰显了两岸在法务部门日常工作中,面对纠纷案件时,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良好合作机制以及协作发展的积极态势。


中国海峡新闻网  卫视新闻中文台  记者 陈志成  编导 刘明强/福建厦门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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