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在第二十七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开幕式上,福州正式发布《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第二批政策》,围绕经贸互通、生活便利、人文交流三大维度,推出10条务实举措,为深化福马融合注入新动能。
此次政策聚焦台胞台企关切,在经贸领域,不仅为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产品出口东南亚提供RCEP原产地证书便捷发证政策,还支持马祖及台资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并搭建展销平台助力开拓市场。同时,2025-2029年期间,台资项目可免租金使用福州国资系统50平方米以内房产,用于品牌展示与运营;台湾同胞在马祖、福州园区“双注册”企业,可直接享受福马同城政策。
民生保障方面,在榕台胞、马祖乡亲持台胞证,可与福州市民同等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福州公证机构还为台胞台企开通“绿色通道”,并设专属服务点。此外,政策鼓励两岸民间互动,不仅对前2000名赴马祖开展技术协作、旅游的福州一线职工给予补助,还为来榕演出的台湾艺人提供场地与资金支持。
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表示,继去年首批政策落地见效后,此次第二批政策更突出“有感可及、便捷兑现”,后续将细化解读,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未来,福州将持续深化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推动两岸同胞共享发展机遇,共绘融合新图景。
[附注]: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
先行先试第二批政策
一、融入两岸共同市场,推动经贸互通和产业融合
1.对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加工再出口东南亚的产品,给予更加便利化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发证政策。
2.支持符合条件的马祖地区以及在福州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
3.为台资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供销市集、展示展销等平台支持。
4.2025—2029年期间,对已入驻和有意愿入驻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的台资项目(企业),每家可免租金承租市国资系统企业权属国有房产及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房产50平方米以内,作为城市中心配套办公和展示、交流空间,用于建设品牌中心或运营中心,其中入驻孵化器的,共享产业孵化配套服务。
5.台湾同胞同时在马祖、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均注册有企业的,视同马祖企业,享受所有福马“同城生活圈”政策。
二、提升生活便利化,增强福马同城生活圈获得感、幸福感
6.在榕台胞、马祖乡亲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享受福州市民待遇参与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7.进一步完善在榕台胞同等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举措,同等享受福州市民待遇。
8.福州市公证机构对台胞台企办理公证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并在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受理点。
三、增进福马同城交流,促进两岸同胞走亲走近
9.支持福州市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自费赴马祖开展技术协作、观光旅游,对前2000名职工予以专项补助。
10.鼓励台湾地区艺人来榕开展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并提供场地支持和资金补助。
中国海峡新闻网 记者 陈志成 郑凯绮/福建福州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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