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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福建省政府新闻办答记者问

时间:2023-11-27   来源:海峡新闻网

      11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 福建发布首批15条政策措施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省委台办副主任陈志勇、省发改委副主任詹晨辉、省教育厅副厅长吴伟平、省公安厅副厅长黄华安、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雷文忠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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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中央《意见》提到“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和“推进福州与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这也是两岸同胞共同关注的焦点。请问下一步将如何发挥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一清单、三优先”管理的作用,推动两岸设施联通等重大项目建设?


       答:您刚刚提到的与金门、马祖通水、通气、通电、通桥,事关金门、马祖同胞的民生福祉,我省高度重视相关项目,积极推进取得实效。通水方面,自2018年正式通水以来,福建已累计向金门供水超3000万吨,占金门县自来水厂日常供水量的73%,有效保障了金门生活生产用水。今年2月,总投资31.3亿元的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向金门供水保障水平。向马祖供水方面,已完成向马祖管道供水福州陆上侧工程,累计向台湾船只生活补水310吨。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未来将参考向金门供水工程的经验,规划从连江引水,经海底铺设管道对马祖供水。通电方面,两岸有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多次就通电议题对接、交流,大陆有关方面已完成相关技术方案。向金门、马祖通电项目福建侧换流站已核准。通气方面,已基本具备LNG罐箱供气条件。通桥方面,向马祖、金门通桥项目已形成规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并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正结合“十四五”规划持续优化福建侧路网衔接工程。近日,厦金大桥厦门侧项目厦门第三东通道已开工建设。

       为顺利推进与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等一批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我们对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实行“一清单、三优先”管理。一是建立一张清单,落实跟踪协调“三机制”。建立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全部纳入各级重点项目或参照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充分发挥跨部门要素保障、省重大投资项目月度协调、抓项目促投资等三个机制作用,实行全要素支持、全过程保障、全周期服务。二是实施“三个优先”,夯实项目建设“三保障”。围绕审批优先,建立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靠前服务、专人负责,实现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围绕要素优先,支持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申报纳入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围绕资金优先,支持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纳入我委与国开行福建分行、建行福建分行等融资专项。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围绕中央文件精神,策划生成更多两岸设施联通、产业合作等项目并纳入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按照“一清单、三优先”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实现“应通尽通”。

 

       问题二:大陆方面对台21条意见推出后,陆续释出实行政策,目前针对台湾民众申领台胞、居住证,福建是否有更细项新措施,能否进一步介绍?


       答:我省是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全省公安机关不断优化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大限度推动便利应用。

       一是广泛设立受理点。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全省公安户籍窗口和办证服务中心(共计1138个)设立了受理点,受理点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公开。在闽台胞一点即知,可就近到受理点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是提供贴心办证服务。全省所有受理点均开辟了“即来即办”的绿色通道。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在受理点为台胞提供闽南语导办服务。同时,还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择快递送证上门服务。三是推动便利应用。已申领居住证的在闽台胞,可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等三项权利,义务教育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乘坐交通运输工具等九项便利。台胞在闽从事有关活动,可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目前,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不仅全省铁路、机场、银行、保险、旅馆、医保、教育、电信、移动、联通、注册闽政通等业务,而且腾讯、阿里、京东等大型互联网应用平台,均支持使用。

       近期公安机关又推出3项新举措。一是实行口岸受理。我省将在已经复航的入境口岸(目前共有6个:福州长乐机场、琅岐码头、黄岐码头、厦门高崎机场、五通码头、泉州南安石井码头),增设受理点。符合申领条件的台胞入闽时,一到入境口岸即可当场申领居住证,不用再跑到其他受理点申请。二是压缩办证时间。最大限度压缩居住证审核、签发、制证等流程的工作时限,将办证时限从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三是推进线上应用。针对互联网线上应用越来越普及,台胞线上使用居住证办理交通出行、生活消费、金融保险等事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泛的情况,我省公安机关将会同网信等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居住证在互联网平台线上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的应用场景,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工作、学习、生活。

 

       问题三:近期,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出台了《支持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请问,我省公安机关在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方面还推出了哪些便利举措?


       答: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理念,立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职能做优做实台胞台企服务工作,特别是在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方面持续推出便利措施。一是实施特殊政策。为拟经平潭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签发五年期台胞证,台胞在台湾地区通过代办旅行社收件等方式申办证件。2015年政策实施以来,已签发台胞证116万张。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为有紧急事由来闽的台胞提供“即来即办”绿色通道服务。 

       2019年推出这项服务以来,已为台胞加急办理“一次台胞证”6.3万件次。三是提供延伸服务。福州、厦门等地在当地台商协会设立台胞台企服务站,为台胞提供政策咨询、证件办理等延伸服务;厦门推出台胞自助填表、自助发证等便利举措。

       中央《意见》和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十项措施”出台后,为更好地服务台胞台企,拓展丰富服务内容,我省公安机关计划推出3项便利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一是发送台胞证临到期提醒短信,推出“提醒办”。采取台胞证临到期“温馨提示”措施,对持有我省签发的台胞证临到期前3个月、1个月,推送证件临到期温馨提醒短信,告知在闽台胞就近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换发手续。二是将台胞证办理业务延伸至派出所,实施“就近办”。我省部分市县公安机关实行派出所“一站式”服务窗口,辖区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我省公安机关将在台胞台企较为集中的160个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证件办理业务(相关派出所的具体名单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布)。三是增设台胞台企专窗,推行“马上办”。我省部分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已试点开设“台胞台企专窗”,安排专人提供台胞证办理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我省将在所有设区市(含平潭)公安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和部分区、县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增设60个“台胞台企专窗”,为台胞台企办理出入境业务提供“即来即办”绿色通道。

 

       问题四:据了解,福建省在引进台湾教师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此次还出台了台湾教师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政策,请您介绍下相关情况?


       答:我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台湾优质教师来闽任教。2015年起,我省就启动实施福建省引进台湾地区全职教师资助计划,通过资金资助、职称聘任、职业荣誉等措施,采取特聘、购买服务、短期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引进形式,鼓励台湾地区高校优秀教师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到我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有力推动了两岸教育交流合作。

       近年来,我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强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也就是“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分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两大模块。  

       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指出“双师型”教师根据教师不同能力实行分级认定,依据相关认定标准分别认定为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

       台湾的高职教育起步早、体系完整,在办学观念、模式运作上比较成熟,具有优势,有许多好的教育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欢迎越来越多优秀的台湾教师到我省职业院校任教,我们将在闽台湾教师积极参与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台湾教师提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在职称晋升、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倾斜。

 

       问题五:台胞来到福建,第一体验、第一印象,就是交通出行。请问交通部门有哪些服务台胞在闽出行的新举措,谢谢。


       答:确实,台胞来到福建,亲人回到家乡,第一感觉、第一印象就是交通出行方不方便、顺不顺畅、舒不舒心。为了让台胞在福建方便、顺畅、舒心出行,充分感受到回家的温暖,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交通出行的同等待遇。台胞来到福建,只需凭借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享受与我省居民一样的便捷交通服务。比如,我省69个汽车客运站、19个客运码头,都开通了网络购票功能,台胞只要使用以上有效证件,就能跟我们使用居民身份证一样,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线上查票、订票等,非常方便;办理高速ETC时,台胞也可直接使用上述证件办理;又比如,65周岁及以上的台胞,只需出示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与我省居民完全一样,真正做到一家人同等待遇。

       二是在入闽的交通“第一站”设立台胞交通服务窗口。台胞来到福建后,特别是第一次来闽的台胞,可能对福建的交通出行、消费方式、援助渠道等还不太熟悉。为了做好服务,我们将在福州、厦门机场和6个海上客运码头,以及客流量较大的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门设置“台胞服务窗口”,发放交通出行温馨服务指南,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出行、票务、电话卡和银行卡办理等方面的咨询引导服务,部分窗口还将提供行李保管、免费药品、预订酒店和景区门票等服务,台胞可随时到窗口咨询或寻求帮助,让台胞充分感受祖国大陆的温暖与关怀。目前,我们已先行在厦门五通码头、梧村汽车站、高崎机场、龙掘东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设置了“台胞服务窗口”,为台胞提供温馨、暖心交通出行服务。

       三是后续还将推出更多的交通服务措施。我们还将围绕台胞在不同时期的实际需求,从便利台胞在闽出行、推进闽台交通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更多、更实的交通服务举措,全力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全力服务闽台便捷往来,全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问题六:请问福建省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中关于进一步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资格范围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近年来,我省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在闽台技能人才交流方面先行先试,以“三个率先”深化两岸技能人才融合发展。

       一是率先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将车工、中式烹调师等34个职业纳入直接采认台湾职业技能资格范围,采取“三免”方式,即免试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直接核发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共有1447名台湾同胞通过直接采认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期,我们将新增一批职业技能资格采认项目,将电切削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16个职业纳入直接采认范围,采认项目从现有34个扩大到50个。

       二是率先面向台湾同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台湾同胞,可向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评价,评价合格后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支持评价机构为台湾地区考生提供线上报名、线上培训、线上认定等服务,为台湾同胞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便利。目前,共有206名台湾同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是率先建设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平台。2022年10月,省人社厅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共同建设了首个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构建起“一中心+多窗口”工作模式,打造集采信认证、考证、培训、就业推介和人才服务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台胞服务平台,为台胞登陆创业就业提供全链条服务。今年,我们依托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先后组织3家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台湾青年开展互联网营销师专场“定制式”培训和考试,提供“多元化”评价通道,其中22名台湾青年被推荐至福建直播电商行业龙头企业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两岸技能标准比对,不断深化两岸职业资格贯通,进一步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落实两岸同胞“同等待遇”,着力构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服务体系。

 

中国海峡新闻网 记者 郑凯绮 王晓晓/福建福州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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